根据《景德镇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》(景院发〔2025〕101号)《景德镇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景院发〔2025〕96号)和《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景院发〔2025〕97号)文件精神,经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鲍雯婧等276名学生已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习环节,成绩合格。均已符合毕业资格,拟准予毕业;罗大素等3名学生未达到毕业相应要求,符合结业条件,拟准予结业。现将具体名单给予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3日(2026年5月31日至6月4日)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疑问,可通过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反映。
联系方式:8282355 / jdzxyrwxy@163.com
人文学院
2026年5月31日